025-5118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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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9 点击数:
BOB半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湖南建设纲要》和双峰县委县政府《绿化双峰四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我镇城乡绿化工作,特制定绿化荷叶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绿化双峰四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乡村绿化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乡村绿化事业发展,将荷叶打造成青山、碧水、绿树、蓝天的绿色生态家园,实现“绿色荷叶”的奋斗目标。
通过“绿化荷叶四年行动计划”的分步推进,到**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5.8%,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53%以上,创建曾国藩故居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争创全省绿化模范乡镇。
开展“驻点包村,联村建绿”活动,建设“屋在林中、人在景中”的绿色新农村。我镇将以长塘、海秋、石林、清泉、建设、富托、攸永、石塘、永镇、荷塘等十村为绿化建设重点,十村连片绿化建设村主要以村主干道及山边,河边,水边绿化建设为主。每个村必须保障不少于2万元的专项绿化建设投入资金,确保绿化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此项活动总负责人为贺铁坚,所在总支带片领导和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坐点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我镇13个扶贫村要积极参与绿化建设工作,各扶贫村必须在村主干道和山边做好绿化建设,并保障不少于1万元的绿化建设专项投入资金。总负责人为朱伟兵,扶贫村所在总支带片领导和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以314省道绕行线为重点绿化地段,带动镇区绿化建设,开展“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小区”创建活动。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建设,对贺家坳镇区及周边逐年绿化,达到全面绿化、美化、亮化。总负责人为禹新辉。
全镇各村每年都要积极参与绿化建设,每年都要有专门的计划和行动,镇政府将任务分解到各村,要求包造林、包管护、包成林。各单位负责具体组织、检查落实、综合联络,并接受镇政府的考核验收。所在总支带片领导和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坐点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切实加强对绿化荷叶四年行动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绿化荷叶四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成员、总支书记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四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林业站,由镇林业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区、村及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BOB半岛,负责制订本辖区、本系统的四年行动规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完成规定的任务,处理好绿化用地、林木管护、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矛盾。各部门、各系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镇城乡绿化工作,负责任务的分配、责任的落实、进度和质量的督促、考核和评比表彰。
为深入贯彻市委第次党代会精神,为“建设美丽,打造幸福家园”贡献力量,根据我镇《全民绿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20**年度全民绿化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20**年度我镇全民绿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完成绿化造林任务21万株,占全民绿化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的50%以上,重点是完成一河()、二线()、三集镇(、)、四道路()、五迹地的绿化,在全镇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效益显著的乡村生态环境体系。
根据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高质量完成绿化任务。
1、河堤绿化。段长10公里,按株距4米的标准,规划栽植欧美杨、等5000株。社区大江坝荒滩面积5亩,坪上村荒滩面积10亩,按每亩130株的标准,规划栽植欧美杨、等2000株。
2、两线绿化。永社公路境内全长10.3公里,106国道境内全长9.7公里,按株距4米的标准,规划栽植香樟、欧美杨等10000株。
4、村道绿化。集镇至石江上源路段全长5公里、集镇至黄桥白荆路段全长5公里、新开村永社公路至均家片路段全长4公里、泮春集镇至联丰片路段全长3公里,按株距4米的标准,规划栽植香樟、杜英树等8500株。
5、迹地绿化。新开村春田片迹地造林150亩、黄桥村白荆片等四迹地造林350亩,按每亩250株标准,规划栽植杉松125000株。
1、成立组织机构。镇成立全民绿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整个绿化行动的组织实施。
2、做好苗木调剂。坚持边规划边准备,提早调剂苗木,选用良种壮苗造林,确保绿化的质量和水平。
3、搞好清山整地。发动全民搞好绿化地的清山整地,对于需要调整土地的绿化路段和地块,耐心做好工作,提高村民绿化美化家园的积极性。
1、20**年1-3月,各村(居)和实施单位务必完成所有植树造林任务。并确保绿化质量标准。
2、20**年5-6月,由镇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造林后的抚育和培管工作,确保造林成活率100%。
20**年7月,按照“完成一条,验收一条;完成一亩,验收一亩”的原则,由镇全民绿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
20**年9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取得明显成效、做出积极贡献的村(居)单位和个人镇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今年的绿化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务必采取过硬措施和有效办法,抓细抓实抓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顾问,镇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农办、财政所、林业站、水管站、城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绿化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林业站),由主管农业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长任副主任,负责全镇绿化造林工作的推进,督促和指导绿化工作开展BOB半岛,确保绿化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科学制定规划。林业站要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突出个性的原则,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组、到地块、到责任人。突出河流、集镇和道路两侧绿化规划,以集中绿化为中心,河流、道路绿化为纽带,村庄绿化为点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生态景观体系,切实提升我镇绿化品位和形象。
(三)强化责任落实。镇党政领导负责所联系村(居)的绿化工作。城建所负责三个集镇、106国道、永社公路绿化的督促落实,并确保成活率100%。林业站负责全镇绿化规划设计,以及技术施工指导,督促新开村春田片、黄桥村白荆片迹地造林工作;水管站负责两岸以及大江坝荒滩、坪上村荒滩绿化工作的督促落实。各联村组负责对联系村绿化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全面完成绿化任务。
(四)绿化资金筹措。资金筹措主要通过“政府补、部门筹、企业引、群众集”的方法,坚持多元投入绿化资金的积极措施,达到全民绿化的良好效果。
(1)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决定》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对有义务参加绿化活动的非农业人口按每个工日10元,3个工日30元的标准收取以资代劳绿化费。
(2)镇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任务完成的村(居)和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3)三个集镇的绿化资金主要以镇财政投入为主,相关村(居)配套、干部群众投资投劳解决。
(五)严格考核奖惩。镇政府按照规划下达的任务进行分级考核,7月份验收合格的村(居)、实施单位,将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级别的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居),扣目标管理1分,联村组成员分别扣绩效考核分1分,年终兑现。
第一章组织领导一、建立绿化委员会。省绿化委员会由省人民政府、省军区负责同志和省计委、经委、农委、建委、科委、林业、城建、环保、公安、教育、铁路、交通、财政、农业、农业区划、水利、气象、煤炭等部门以及共青团省委、省总工会、省妇联的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并分设三个组:
城市组:由省城建局抽人组成,负责组织城镇和风景区的义务植树,并负责城镇和风景区的绿化工作;
部队组:由省军区抽人组成,负责组织部队干部、战士义务植树,并负责部队营区(驻地)的绿化工作。
各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组员若干人,处理日常事务,并定期向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工作。
参加省绿化委员会的单位和贵阳地区各大专院校,都要设一名绿化联络员,定期向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工作,接受任务BOB半岛。二、各地区行署BOB半岛,各自治州、市BOB半岛、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绿化委员会,省直各机关、团体、工矿、大专院校和其它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绿化委员会或绿化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或明确专人管理绿化工作,并将名单报上一级绿化委员会备案。
区、公社、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绿化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三、各级绿化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统一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义务植树运动和整个造林绿化工作,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组织有关部门搞好调查研究、规划安排、苗木培育,技术训练,落实管护措施,对绿化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验收,推动植树造林活动的开展。
各级绿化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部署任务,开展评比活动,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四、各级领导干部除老弱病残者外,都要带头参加并领导好义务植树运动和造林绿化工作。第二章任务和要求五、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五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各地、州、市、县、特区、区、公社、街道办事处,要将总人数和应当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进行统计,报当地绿化委员会作为分配义务植树任务的依据。各级绿化委员会在分配任务时,可按每人每年植树三至五株计算;也可按相应的劳动量分配给采种、育苗、整地、栽花种草和抚育管护任务;也可将三至五株的劳动量折合为一至三个劳动日计算任务。为便于检查验收,任务一般一年一定。
任务确定后,各地绿化委员会要在每年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前,将各部门、单位、区、公社、街道办事处应负担的义务植树任务分别包干落实到国营林场、社队林场、国有或集体的荒山荒地上,或由当地政府划定部分荒山荒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六、对十一岁至十七岁的青少年,主要是鼓励他们积极参加植树造林劳动,培养他们从小热爱劳动,爱护祖国一花一木的良好道德品质,不要硬性给他们规定任务,只分配给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七、要抓好重点。根据我省实际,义务植树的重点应放在城镇、工矿区、风景名胜区、交通沿线、村庄附近、山塘水库周围和河流两岸。近期内,首先要搞好贵阳、遵义、安顺、都匀四市,镇宁、清镇两县,花溪、黄果树、红枫湖、息烽温泉、草海等五个风景区的绿化。其次要搞好工矿企业、农场、机关、学校等单位和部队驻地以及农村村寨“四旁”的绿化。在三至五年内,铁路、公路的主要干线要全部栽上行道树,中、小型水库要实现绿化。同时,还要注意搞好江河源头的绿化,特别要搞好赤水河、红水河、乌江流域以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带和煤炭基地的造林绿化。八、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的长远规划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定期检查,按期完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化造林工作。制定规划要因地制宜。提倡以乡土速生树种为主,实行乔、灌、花草结合,经济林、用材林、观赏树木、抗污染树种结合,常绿与落叶、针叶与阔叶结合,并注意营造水源涵养林和薪炭林,切实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造林,提高造林质量和造林保存率。第三章措施和方法九、各地要将义务植树和整个造林绿化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既要搞好义务植树,又要完成年度造林计划,并落实好管护制度,全面完成林业生产任务。
城市绿化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的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建管并重、共建共享的原则。
城市绿化明确了有关方面的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建立城市绿化领导协调机制,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市绿化工作,县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绿化工作,街道办事处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规范了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线划定和调整、重大事项审议、海绵型绿地建设、立体绿化、异地补建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城市绿化保护和管理措施。
明确了各类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人,设立永久性绿地制度,对损害城市绿化及绿化设施的行为以及擅自迁移和砍伐树木作了禁止性规定,对加强城市绿道建设作了相应规定,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设置和细化了有关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城市绿化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有关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擅自迁移和砍伐树木、擅自修剪树木等违法行为,均设置了法律责任。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